第三十六篇講道
馬太福音十一章1節
「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,就離開那裡,往他們的城去施教和傳道。」
這就是說,祂差遣他們之後,就離開了,給他們空間和機會去執行祂所吩咐的。因為當祂在場並醫治時,沒有人會願意接近他們。
「約翰在監裡聽見基督所作的事,[1] 就打發兩個[2] 門徒去,問祂說:『祢是那將要來的嗎?[3] 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?』」[4]
但路加說,他們也把神蹟告訴了約翰,然後他才差遣他們。[5] 然而,這其中並沒有什麼難處,只是需要思考;因為這,以及其他事情,都表明了他們對祂的嫉妒。
但接下來的內容完全屬於爭議點。那麼,這是什麼性質呢?他們說:「祢是那將要來的嗎?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?」這就是說,那個在祂行神蹟之前就認識祂的人,那個從聖靈那裡學到的人,那個從父那裡聽到的人,那個在眾人面前宣揚祂的人;他現在竟然打發人去問祂,是否就是祂本人?如果你還不知道祂確實是祂,你又怎能認為自己是可信的,竟然肯定你所不知道的事情呢?因為要為別人作見證的人,自己必須首先值得信賴。你不是說過:「我就是給祂解鞋帶也不配」嗎?[6] 你不是說過:「我先前不認識祂,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,對我說:『你上看見聖靈降下來,住在誰的身上,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。』」嗎?[7] 你不是看見聖靈像鴿子一樣降下嗎?你不是聽見聲音嗎?你不是完全禁止祂,說:「我當受祢的洗」嗎?[8] 你不是甚至對你的門徒說: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」嗎?[9] 你不是教導所有百姓說:「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」嗎?[10] 又說祂「是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」嗎?[11] 你不是在祂行神蹟奇事之前就宣揚了所有這些事嗎?那麼現在,當祂已經向所有人顯明,祂的名聲已經傳遍各地,死人已經復活,鬼魔已經被趕走,並顯明了如此大的神蹟之後,你卻派人去向祂求問?
那麼事實是什麼呢?所有這些話都是一種欺詐:一場戲劇和寓言嗎?不,任何有理解力的人都不會這麼說。我不是說約翰,他曾在母腹中跳動,在自己出生之前就宣揚了祂,曠野的居民,天使般生活的展現者;即使他是一個普通人,一個完全被棄絕的人,在這麼多來自他自己和別人的見證之後,他也不會猶豫。
由此可見,他既不是因為自己懷疑而差遣,也不是因為無知而詢問。因為沒有人能說,他雖然完全知道,卻因為監禁而變得膽怯:因為他既沒有指望從中獲釋,即使他指望,他也不會背叛他對神的職責,因為他已經準備好面對各種死亡。因為除非他為此做好了準備,他就不會對一個習慣於流先知血的民族表現出如此大的勇氣;他也不會在城中和廣場上,在眾人面前,如此大膽地斥責那個殘暴的暴君,嚴厲地責罵他,彷彿他是一個小孩子。即使他變得更加膽怯,他怎麼會不羞愧於他的門徒面前呢?在他們面前,他曾多次為祂作見證,卻通過他們提出他的問題,而他本應通過其他人提出。然而他當然很清楚,他們也嫉妒基督,並渴望找到一些攻擊祂的把柄。他怎麼會不羞愧於猶太人面前呢?在他們面前,他曾宣揚如此崇高的事。或者,這對他從束縛中解脫出來有什麼好處呢?因為他被投入監獄並不是為了基督,也不是因為宣揚祂的能力,而是因為他自己對非法婚姻的斥責。有哪個孩子如此愚蠢,有哪個瘋狂的人會這樣扮演他們的角色呢?[12]
2. 那麼,他正在促成什麼呢?因為約翰在此事上沒有疑問,甚至任何普通人,甚至一個極其愚蠢和瘋狂的人也沒有疑問,這一點從我們所說的已經很明顯了。現在我們只需要補充解決方案。
那麼,他為何要派人去問呢?約翰的門徒正在偏離耶穌,這一點任何人都可以看到,他們對祂一直懷有嫉妒之心。從他們對師傅說的話就可以清楚看出:「那與你同在約旦河外,你曾為他作見證的,看哪,他施洗,眾人都往他那裡去。」[13] 又說:「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為潔淨的事辯論。」[14] 他們又來到祂那裡,說:「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,祢的門徒卻不禁食,這是什麼緣故呢?」[15] 因為他們當時還不知道基督是誰,只以為耶穌是個普通人,而約翰比常人更偉大,所以看到前者受人尊敬,而後者,正如他所說,現在卻停止了,他們感到惱火。這阻礙了他們來到祂那裡,他們的嫉妒完全堵塞了道路。現在,只要約翰和他們在一起,他就一直勸勉和教導他們,但即使如此,他也沒有說服他們;但當他即將去世時,他更加努力:他擔心自己會留下錯誤教義的基礎,而他們會繼續與基督分離。因為他起初就努力將所有屬於他的人帶到基督那裡;所以當他未能說服他們時,現在在他臨終之際,他只是表現出更大的熱情。
現在,如果他說:「你們去祂那裡,祂比我更好」,他就不會說服他們,因為他們不願輕易與他分離,反而會認為他是出於謙遜而說的,他們會更加依戀他;或者如果他保持沉默,那麼又一無所獲。那麼他怎麼辦呢?他等待從他們那裡聽到基督正在行神蹟,即使如此他也不勸誡他們,他也不派所有人去,只派兩個人(他可能知道他們比其他人更易受教);這樣詢問就可以沒有嫌疑,以便他們可以從祂的行為中了解耶穌和他自己之間的區別。他說:「你們去,說:『祢是那將要來的嗎?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?』」[16]
但基督知道約翰的用意,並沒有說:「我就是祂」;因為這會再次冒犯聽眾,儘管這本來是祂自然而然會說的話,但祂讓他們從祂的行為中學習。因為經上說:「這些人來到祂那裡的時候,祂就醫治了許多人。」[17] 然而,當被問到「祢是祂嗎」時,祂卻什麼也沒說,而是立刻醫治了病人,這有什麼道理呢?除非祂的心意是要確立我所提到的這一點。因為他們當然會認為祂行為的見證比祂言語的見證更可靠,更無可置疑。
因此,祂身為神,知道約翰差遣他們的心意,祂立刻醫治了瞎眼的、瘸腿的,以及許多其他人;不是為了教導約翰(因為他已經確信了,祂又怎會教導他呢?),而是為了教導那些懷疑的人:醫治了他們之後,祂說:
「你們去,把所聽見、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:就是瞎子看見,瘸子行走,長大痲瘋的潔淨,聾子聽見,死人復活,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。」[18] 祂又補充說:「凡不因我跌倒的,就有福了。」[19] 這暗示祂甚至知道他們未曾說出的思想。因為如果祂說:「我就是祂」,這也會冒犯他們,正如我已經說過的;他們會想,即使他們沒有說出來,就像猶太人對祂說的:「你為自己作見證。」[20] 因此,祂自己沒有說這話,而是讓他們從神蹟中學習一切,使祂所教導的免於懷疑,並使其更清楚。因此,祂也隱晦地加上了對他們的責備。也就是說,因為他們「因祂跌倒」,祂藉著陳述他們的情況,並將其留給他們自己的良心,並且不為這指控召喚任何證人,而只召喚那些知道一切的他們自己,因此也更將他們吸引到自己身邊,說:「凡不因我跌倒的,就有福了。」因為祂說這話時,秘密的含義就是指他們。
3. 但為了藉著比較各個陳述,不僅提出我們自己的話,也提出其他人所說的,使真理對你們更為明顯;我們必須補充一些關於他們的說明。
那麼,有些人主張什麼呢?他們說,我們所說的並非原因,而是約翰當時是無知的,但並非對一切都無知;他知道祂是基督,但他不知道祂是否也要為人類而死,因此他說:「祢是那將要來的嗎?」也就是說,祂是那將要下到陰間的嗎?[21] 但這站不住腳;因為約翰對此也並非無知。至少他甚至在所有其他人之前就宣揚了這一點,並且首先為此作見證:「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。」[22] 他稱祂為羔羊,是為了宣揚十字架,又說:「除去世人罪孽的」,他宣明了同一件事。因為祂不是藉著十字架,就無法成就這事;正如保羅也說:「又塗去在律例上所寫、攻擊我們、有礙於我們的字據,把它撤去,釘在十字架上。」[23] 他說:「祂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」,[24] 也是預言復活之後的事。
好吧:他們說,他知道祂將要復活,並且祂將賜下聖靈;但他不知道祂也將被釘十字架。那麼,一個沒有受苦,也沒有被釘十字架的人,又怎能復活呢?這個比先知更偉大的人,連先知所知道的都不知道,這又怎麼說呢?因為他比先知更偉大,連基督自己也作了見證,[25] 但先知們知道受難,這一點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清楚的。因為以賽亞這樣說:「祂被牽到宰殺之地,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。」[26] 在這見證之前,他也說:「將來耶西的根必發芽,祂要興起治理外邦,外邦人也必仰望祂。」[27] 然後談到祂的受難和隨後的榮耀,他補充說:「祂安息之所必有榮耀。」這位先知不僅預言祂將被釘十字架,而且預言與誰一同被釘。「因為」,他說,「祂被列在罪犯之中。」[28] 不僅如此,而且祂甚至不會為自己辯護;「因為這個人」,他說,「不開口」:而且祂將被不公正地定罪;「因為祂受屈辱」,他說,「祂的審判被奪去。」[29] 在此之前,大衛也說了這話,並描述了審判廳。「為什麼」,他說,「外邦人喧嚷,萬民圖謀虛妄的事?地上的君王起來,臣宰一同商議,要敵擋主,並敵擋祂的受膏者。」[30] 在別處,他也提到了十字架的形象,這樣說:「他們扎了我的手,我的腳」,[31] 士兵們膽敢做的事,他都精確地補充說:「因為他們分了我的外衣」,他說,「又為我的裡衣拈鬮。」[32] 在別處,他又說,他們也給祂醋喝;「因為他們拿」,他說,「苦膽給我當食物,我渴了,他們拿醋給我喝。」[33]
那麼,先知們在這麼多年前,就談到了審判廳、定罪、與祂一同被釘十字架的人、衣服的分割、拈鬮,以及更多的事情(因為現在沒有必要全部列舉,以免我們的講道過長):而這個比他們所有人都偉大的人,卻對所有這些事情一無所知嗎?不,這怎麼會合理呢?
他為什麼不說:「祢是那將要下到陰間的嗎?」[34] 而只是簡單地說:「那將要來的嗎?」儘管這比其他的說法更荒謬,我的意思是他們說:「他之所以說這些話,是為了在他離開之後也能在那裡傳道。」對此,我們可以說:「弟兄們,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,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。」[35] 因為今生確實是正直生活的時機,但死後是審判和懲罰。「因為在陰間」,經上說,「誰會稱謝祢呢?」[36]
那麼,「銅門為何被打破,鐵閂為何被砍斷」呢?[37] 藉著祂的身體;因為那時才首次顯現出一個不朽的身體,摧毀了死亡的暴政。此外,這表明了死亡權勢的毀滅,而不是那些在祂降臨之前死去之人的罪孽的赦免。如果不是這樣,而是祂將所有在祂之前的人從陰間中解救出來,[38] 祂又怎會說:「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,比那城還容易呢」?[39] 因為這句話假設那些人也將受到懲罰;雖然較輕,但仍然會受到懲罰。然而他們在這裡也遭受了最極端的懲罰,但即使如此也無法拯救他們。如果他們是這樣,那麼那些沒有遭受任何痛苦的人就更是如此了。
「那麼」,有人可能會說,「那些在祂降臨之前生活的人,他們被冤枉了嗎?」絕不是,因為那時人們可以得救,即使他們沒有承認基督。因為這不是對他們的要求,而是不崇拜偶像,並認識真神。「因為主你的神」,經上說,「是獨一的主。」[40] 因此,馬加比家族受到敬佩,因為他們為了遵守律法而遭受了他們所遭受的;還有那三個孩子,以及許多其他猶太人,他們展現了非常高尚的生活,並維持了他們知識的標準,沒有對他們提出更多的要求。因為那時,正如我已經說過的,只認識神就足以得救;但現在不再是這樣了,還需要認識基督。因此祂說:「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,他們就沒有罪;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誥了。」[41]
同樣,關於實踐的規範。那時,殺人會導致犯罪者的毀滅,但現在甚至發怒也會。那時,犯姦淫,與別人的妻子同寢,會帶來懲罰,但現在甚至用不潔的眼睛看也會。因為正如知識一樣,生活的規範現在也變得更加嚴格。所以那裡不需要施洗約翰。
此外,如果非信徒在死後因信而得救,那麼就沒有人會滅亡。因為那時所有人都會悔改並敬拜。為了證明這是真的,請聽保羅說:「萬膝必向我跪拜,萬口必向我承認。」[42] 又說:「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。」[43] 但那種順服沒有益處,因為它不是出於正確的選擇,而是出於事物的必然性,可以說,從那時起就發生了。
那麼,我們就不要再引入這種老婦人的教義和猶太人的寓言了。至少聽聽保羅對這些事怎麼說:「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;」[44] 這裡他談論的是那些在律法之前生活的人;「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,」[45] 這裡談論的是摩西之後的所有人。又說:「神的震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,」[46] 又說:「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」[47] 然而外邦人在這個世界上遭受了無數的苦難,這在異教徒的歷史和我們手中的聖經中都有記載。因為誰能數算巴比倫人或埃及人的悲慘災難呢?但為了證明那些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不認識祂,卻遠離偶像崇拜,只敬拜神,並展現出卓越生活的人,將享受一切福分;請聽經上所說:「卻將榮耀、尊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」你看,他們的善行有許多獎賞,而那些作惡的人則有懲罰和刑罰。
4. 那麼,請告訴我,那些在陰間的完全不信者現在在哪裡呢?為什麼,如果那些在基督降臨之前,甚至沒有聽過陰間[48] 的名字,也沒有聽過復活,並在這裡受到懲罰的人,在那裡也將受到懲罰;那麼我們這些在如此多嚴格美德教訓中長大的人,又將如何呢?[49]
有人問,那些從未聽過陰間[50] 的人,卻要下陰間,這怎麼合理呢?因為他們會說:「如果你曾以陰間威脅我們,我們就會更害怕,也會更清醒。」當然;(不是嗎?)以我們現在的生活方式,我們每天都聽到關於陰間的說法,卻完全不加理會。
此外,還有這一點要說;那些不被眼前的審判所約束的人,更不會被那些其他的審判所約束。因為那些較不理性、較粗俗的人,往往更容易被眼前即將發生的事情所警醒,而不是被很久以後才會發生的事情所警醒。「但我們」,有人可能會說,「承受著更大的恐懼,在這方面他們受到了不公。」絕不是。因為首先,我們與他們所受的衡量標準[51] 不同,我們的標準要大得多。那些承擔更大勞動的人,理應享受更大的幫助。而我們的恐懼增加了,這不是小小的幫助。如果我們在預知未來方面比他們有優勢,那麼他們在嚴厲的懲罰立即降臨在他們身上方面比我們有優勢。
但對於這一點,大眾還有別的說法。因為他們說:「神的公義在哪裡呢?當一個人在此地犯罪,卻在這裡和那裡都受到懲罰?」你們願意我提醒你們自己的話嗎?這樣你們就不再困擾我們,而是從你們自己內部提供解決方案。我聽過我們許多人,如果他們偶然聽說一個殺人犯在法庭上被處決,他們會多麼憤慨,並這樣說:「這個不聖潔、被詛咒的惡棍,犯下了三十起謀殺案,甚至更多,他自己卻只經歷了一次死亡;這公義何在呢?」所以你們自己承認,一次死亡不足以作為懲罰;那麼你們現在為何給出相反的判決呢?因為你們判斷的對象不是別人,而是你們自己:自愛是我們認識公義的如此大的障礙。因此,當我們判斷別人時,我們嚴格地審查所有事情,但當我們審判自己時,我們卻被蒙蔽了。因為如果我們也像對待別人一樣審查我們自己的情況,我們就會做出公正的判決。因為我們也有罪,值得的不是兩三次,而是萬次死亡。撇開所有其他不談,讓我們回想一下我們自己,我們中有多少人是不配領受聖禮的;這樣的人犯了基督的身體和血的罪。因此,當你談論殺人犯時,也要考慮你自己。因為他確實殺了一個人,但你卻犯了殺害主的罪;他沒有領受聖禮,而我們卻享受著聖餐的益處。
那些彼此咬噬吞吃,傾吐如此多毒液的人是誰呢?那個搶奪窮人食物的人是誰呢?因為如果一個不分享自己所有的人是這樣,那麼一個奪取別人東西的人就更是如此了。[52] 貪婪的人在邪惡上超越了多少強盜!貪婪的人超越了多少殺人犯和盜墓者!而多少人在搶劫之後甚至渴望他們的血!
「不」,他說,「願神禁止。」現在你說,願神禁止。當你有敵人時,那時說,願神禁止,並回想所說的話,並展現出極其嚴謹的生活;免得所多瑪的份也臨到我們,免得我們遭受蛾摩拉的命運,免得我們經歷推羅和西頓的災禍;或者更確切地說,免得我們冒犯基督,這比一切都更嚴重、更可怕。
因為雖然對許多人來說,地獄[53] 似乎是可怕的,但我個人不會停止不斷地說,這比任何地獄都更嚴重、更可怕;我懇求你們也抱持同樣的心態。因為這樣我們就能從地獄中被拯救出來,並享受基督所賜的榮耀;願我們都能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對人類的愛而達到這榮耀,願榮耀和權能歸於祂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。
[1] [修訂版聖經作「基督所作的事」,幾乎所有權威版本皆如此,但屈梭多模讀作 το Ιησου。—R.]
[2] [修訂版聖經作「藉著他的門徒」,但一些古老權威版本(包括拉丁通行本)支持「兩個」。取自路加福音七章19節。—R.]
[3] [修訂版聖經作「那將要來的」。]
[4] 馬太福音十一章2、3節。
[5] 路加福音七章18節。
[6] 約翰福音一章27節。
[7] 約翰福音一章33節。
[8] 馬太福音三章14節。
[9] 約翰福音三章30節。
[10] 馬太福音三章11節。
[11] 約翰福音一章29節。[修訂版聖經作「或作:背負世人罪孽的」,等等。]
[12] [οὐκ ἐν αὐτῷ δόξαν περιέθηκε.]
[13] 約翰福音三章26節。
[14] 約翰福音三章25節。[修訂版聖經作「與一個猶太人」。此處有一手稿如此。在約翰福音第二十九篇講道中,屈梭多模明確接受單數形式,幾乎所有希臘手稿皆如此。—R.]
[15] 馬太福音九章14節。
[16] 馬太福音十一章3節。
[17] 路加福音七章21節。
[18] 馬太福音四章5節。
[19] 馬太福音十一章6節。[修訂版聖經作「就不致因我跌倒」。]
[20] 約翰福音八章13節。[修訂版聖經作「見證」。]
[21] 參奧利根,《論君王》第二篇講道,卷二,第495、6頁;聖安波羅修,《路加福音》七章19節;聖耶柔米,同上。[所用的希臘詞是「Hades」,而非「Gehenna」。—R.]
[22] 約翰福音一章29節。
[23] 歌羅西書二章14節。[比較修訂版聖經,同上。]
[24] 馬太福音三章11節。
[25] 馬太福音十一章9節。
[26]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7節。
[27] 以賽亞書十一章10節。
[28]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2節。
[29]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8節,引自七十士譯本。
[30] 詩篇二篇1、2節。
[31] 詩篇二十二篇16節。
[32] 詩篇二十二篇18節。
[33] 詩篇六十九篇21節。
[34] [εἰς τὸν ᾅδην.]
[35]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0節。
[36] 詩篇六篇5節[ᾅδης]。
[37] 詩篇一百零七篇16節。
[38] [γέεννα.]
[39] 馬太福音十章15節。
[40] 申命記六章4節。
[41] 約翰福音十五章22節。[修訂版聖經作「藉口」。]
[42] 腓立比書二章10、11節。
[43]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6節。
[44] 羅馬書二章12節。
[45] 羅馬書二章12節。
[46] 羅馬書一章18節。
[47] 羅馬書二章8、9節。
[48] [γέεννα.]
[49] φιλοσοφία.
[50] [γέεννα,本段落皆同。—R.]
[51] σκάμματα.
[52] 斜體字部分,此處及下文,在數個手稿中省略。
[53] [γέεννα,本段落皆同。—R.]